温尼伯站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搜索
热搜: 接送 租房
查看: 361|回复: 0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资讯] 国务院联防联控:医疗机构可在线开新冠处方

[复制链接]

14万

主题

14万

帖子

29万

积分

管理员

有bug,有问题请私信。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9046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2 03:4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卫健委网站12月12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依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居家的,在线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处方,并鼓励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将药品配送到患者家中。  

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在线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三、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得健康咨询、就医指导、预约诊疗等服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分时段精准预约,缩短患者到院后等待时间。  

四、鼓励医联体内上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  

五、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的监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质量安全责任,确保线上线下医疗服务一体化、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2022年12月11日
【郑重声明】温尼伯站坛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本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温尼伯站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5, 2024-12-18 13:05 , Processed in 0.082983 second(s), 37 queries , Gzip On.

温尼伯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by Winnipeg Chinese Media.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